2021年青浦區文化事業發展基金項目申報公告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4月22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
注冊在青浦區的法人或各類社會組織及各類文化人才、各街道、鎮登記備案的群文團隊。
(二)申報要求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經營狀況良好,資信等級較高,一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2、申報項目符合各項資金“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持方向和重點。
3、已獲得區級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同一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項目類型
(一)群眾文化項目
1、群眾文化創作項目
在2020年度已完成的并獲得市級及以上文化藝術獎項的原創作品,群眾文藝創作項目需在2020年度參加區級及以上演出不少于3場。
主要包括舞蹈、音樂、戲劇、曲藝、攝影、書法、美術、文學寫作等藝術門類。其中,戲劇作品不超過15分鐘、曲藝作品不超過12分鐘、音樂或舞蹈作品不超過8分鐘;小型劇目如小戲曲、獨幕劇、小歌劇、小舞劇、曲藝短篇等,時長不超過45分鐘。
2、群眾文化活動項目
在2020年度已完成群眾文化活動范疇的文化節慶類(不含征文比賽等)、普及講座類、文化交流類、演出展覽類等公益性群眾文化活動項目,包括傳播和推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和活動。公共文化內容配送項目不在申報范疇。對定期舉辦、具有連續性的項目,采取每屆申報、評審的辦法。
(二)社會力量舉辦公共文化設施項目
主要扶持由社會力量開辦并自愿向社會免費開放的公共文化設施。包括開辦公共文化設施項目和免費開放效果項目。
1、開辦公共文化設施項目主要扶持2020年度新開辦的公共文化設施。
2、免費開放效果項目主要扶持2020年度堅持免費開放,達到《青浦區社會力量舉辦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效果指標》標準。
(三)公共文化建設創新項目
在2020年度已完成的主題特色鮮明,創新性好,具有示范引領性的公共文化建設創新項目。
四、評審程序
青浦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受理和匯總申報項目,根據項目需求聘請專家進行評審,經相關程序最終審定后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五、申報受理方式
(一)受理時間
1、網上申報
即日起至4月22日,通過“文化青浦”附件下載表格。填寫表格并與相關電子佐證材料一起發送至qpwlggk@163.com。郵件主題名:項目類型+項目名稱。
友情提示:對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員將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形式通知申報人。需要重新申報的申請主體,如在截止時間前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將不予受理。
2、現場遞交書面材料
網上申報審核通過的單位,打印相關材料,紙質材料請統一用A4紙型雙面印制,膠裝成冊并加蓋騎縫章提交至區文旅局公共服務科。材料受理時間4月28日-4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過期不予受理。書面材料需現場遞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二)受理地點
青浦區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務科(公園東路1828號303室)
(三)聯系人
王鳳、孫穎虹 59721001-303
青浦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青浦區群眾文化項目扶持資金申報指南.docx
表格1:青浦區群眾文化項目扶持資金申報表_2021版).doc
附件2:2021年青浦區社會力量舉辦公共文化設施項目扶持資金申報指南.docx
表格2_1:青浦區社會力量舉辦公共文化設施項目扶持資金申報表_2021版_.docx
表格2_2:青浦區社會力量舉辦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效果指標自評表_2021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