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風險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財政扶持實施辦法》(浦財規〔2022〕2號)要求,支持擔保機構服務浦東中小微企業發展,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現就開展2023年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風險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1.對獲得擔保資質的擔保企業為新區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單戶被擔保企業當年累計擔保貸款500萬元(含)以下,按當年擔保額的1%給予風險補償;
2.單戶被擔保企業當年累計擔保貸款500至2000萬元,按當年擔保額的0.5%給予風險補償;
3.兩戶及兩戶以上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或控股股東為同一人的,按所有被擔保企業的擔保額合并計算當年擔保額;
4.為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按擔保額增加0.5%的風險補償(具有自主品牌的企業,是指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上海市馳名商標”、“上海市名牌產品”的企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是指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擁有1項發明專利或者1項著作權登記的企業,或“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企業。
5.中小微企業是指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且符合浦東新區“十四五”產業導向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二、申報條件
1.獲得擔保資質許可證;
2.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
3.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能力,對受保項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追償與處置機制。
三、申報材料
1.擔保業務風險補貼申請表和業務明細表(需同時提供Excel格式電子文檔);
2.融資擔保機構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3.近三個月的電子繳稅憑證;
4.新區被擔保中小微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合同、保證合同,擔保合同及銀行放款憑證復印件;
5.對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需進行標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流程
1.申報期限
材料報送時間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4日。
2.材料受理
按項目申報材料目錄順序要求準備有關材料,裝訂好后提交一份書面材料(含電子版)。
地址:浦東新區企業服務中心(合歡路2號)二樓區綜合窗口,聯系電話:68542222-82137。
3.業務咨詢
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推進服務中心
聯系人:朱毅杰 68811107
附件:
1、2023年度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風險補貼申請表;
2、2022年度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業務明細表。
上海市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3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