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關于支持專精特新、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發展的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建設打響“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載區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金府發〔2019〕8號),特制定《金山區關于支持專精特新、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發展的實施細則》,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財政局
2020年4月11日
第一條(支持對象)
在本區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
第二條(支持方向及標準)
1.支持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培育
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
對新認定的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
3.支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培育
對新認定的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申報材料)
1.補貼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3.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出具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文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文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文件。
第四條(申報流程)
1.區經委每年發布申報通知,組織開展針對上一年度企業獲批立項項目及獲得認定的資金申報工作。
2.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所屬鎮(工業區)。
3.各鎮(工業區)核定申報材料,并簽署意見后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經委。
4.區經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后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
第五條(信用管理)
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階段,實行守信承諾和信用審查制。對項目申報單位在過去一年里有各類嚴重失信及違法行為的,取消項目單位當年度申報本專項資金的資格。
第六條(應用解釋)
本實施細則由金山區經濟委員會、金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七條(實施日期)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